职场小说 其他类型 穿书女偷走了我五年沈柯言宋惜惜全文+番茄
穿书女偷走了我五年沈柯言宋惜惜全文+番茄 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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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岸以

    男女主角分别是沈柯言宋惜惜的其他类型小说《穿书女偷走了我五年沈柯言宋惜惜全文+番茄》,由网络作家“徐岸以”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虽然到时候回来的,就不是我了。山风呼啸,在听筒里吹出一段杂音。我挂断电话。面前是连绵起伏的山丘,身边是座孤零零的石砌土坟。穿书女说,我们彻底交换身份还需要七天,让我利用剩下的时间收拾整理一下。我没有什么好收拾的。这个世界,我真正拥有的,能带走,都很少。但我得来和外公道个别。团团的骨灰盒,我把它埋在了土坟边的野樱桃树下。来福也在这里。每年春天,野樱桃会开白粉色的小花。结了樱桃,熟透的就会掉下来。来福和团团都很喜欢。“外公,我要走了。”我摸了摸坟前的石碑,就像小时候外公摸我的头一样。“以后,可能也不能来看你了。”“我让团团来陪你。它胆子比来福大,能把蛇虫鼠蚁都赶跑。”这几年我不在,也没人来看他。狗尾巴草,牛筋草,蒿子草……坟头的杂草...

章节试读

。”
虽然到时候回来的,就不是我了。
山风呼啸,在听筒里吹出一段杂音。
我挂断电话。面前是连绵起伏的山丘,身边是座孤零零的石砌土坟。
穿书女说,我们彻底交换身份还需要七天,让我利用剩下的时间收拾整理一下。
我没有什么好收拾的。
这个世界,我真正拥有的,能带走,都很少。
但我得来和外公道个别。
团团的骨灰盒,我把它埋在了土坟边的野樱桃树下。
来福也在这里。
每年春天,野樱桃会开白粉色的小花。
结了樱桃,熟透的就会掉下来。
来福和团团都很喜欢。
“外公,我要走了。”
我摸了摸坟前的石碑,就像小时候外公摸我的头一样。
“以后,可能也不能来看你了。”
“我让团团来陪你。它胆子比来福大,能把蛇虫鼠蚁都赶跑。”
这几年我不在,也没人来看他。
狗尾巴草,牛筋草,蒿子草……
坟头的杂草都长得老高了。
杂草中间还长了一丛苋菜,嫩嫩的。
好像外公知道我会来似的。
 10
我在旧屋住了下来。
灰很厚,我只来得及收拾出自己以前的小卧室。
十八岁之前,我都是在这里度过的。
老房子有股松木的味道,让人很平静。
在城里这些年,一开始我租了个十几平的单间,后来结了婚就搬进了沈柯言的独栋别墅。
兜兜转转,可好像还是乡下的旧屋,让我住着最安心。
到了晚上,沈柯言又给我发了几条微信。
大概是习惯了我在身边,有些没话找话的意思。
你之前不是说想要爱马仕最新款的包,是这个?
图片
我并不喜欢奢侈品,平时出门都是帆布包,怎么轻便怎么来。
想要爱马仕的,是穿书女吧。
我手贴在键盘上,刚想回复“不需要”。
脑中那个久违的声音又出现了。
“不是这个颜色!要薄荷绿的!”
我哭笑不得。
“你是因为沈柯言有钱,才想占用我身体吗。”
对面沉默了好片刻,才重新响起娇俏活泼的声音。
“怎么,想道德谴责我?”
“没有,单纯好奇。”
我对沈柯言和

望着他的背影,所有被琐碎生活压抑的怦然少女心,复活了。
许仙和白素贞的情缘,就在这雨伞的一借一还中。
我和沈柯言亦是如此。
沈柯言说,我的身上有一种旺盛的生命力。
他身边的女孩都没有。
我也不知道他口中的生命力是指什么。
也许是因为我在农村长大,能柔韧地接住所有苦难吧。
就这样,在完成作者所有铺垫后。
敏感内敛的我,开启了恋爱的主线剧情。
 06
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总是相似。
学历,家世,门第。
单拎出任何一个,都是天沟地堑。
沈柯言的父母在市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并不同意我们的事。
甚至是他当时的研究生导师,都气得直接在组会上拍桌子。
可沈柯言看着云淡风轻,骨子里却倔得要命。
断绝亲子关系,甚至扬言退学,只为和我在一起。
当着他父母的面,沈柯言紧紧握住我的手,十指相扣:
“身世,学历,哪一个是惜惜的错,她没得选。”
“她这一生没得到的,我都会给她补回来。”
“从此以后,她所有的好日子,我都会参与,都不错过。”
我心软得一塌糊涂。
这辈子,我跟定了沈柯言。
后来我才想明白,他大概只是料定自己足够被偏爱。
为爱对抗世界这种戏码,对养尊处优的沈柯言来说,不过是自证深情的注解。
对与残酷命运缠斗多年的我而言,天真得有些残忍。
07
突破了父母老师这一关,经历了甜蜜黏腻的恋爱。
很快,我就带着团团,嫁给了沈柯言。
沈柯言不愿这么快继承家业,他脑子好使,从小又耳濡目染,一毕业就进了金融投资行业,成了游刃有余的投行精英,收入优渥。
他不许我出去工作,更别提之前的甜品小店。
“惜惜,我有能力养你,不要再辛苦工作了。”
“我会心疼。”
他望着我的眼神满是柔情,我心中虽有些犹豫,还是答应了。
身边所有人都艳羡我。
人前说我是飞上枝头变凤凰。
人后说我很有勾引男人的手段。
我并不解释。
我只是爱沈柯言,纯粹爱
沈子辰,已经心灰意冷。
但我还是很想知道,穿书女,到底图什么呢。
女生似乎是思索了一下,随即有声音出现在脑内。
“我不喜欢自己的人生,不喜欢我爸妈,也没有朋友。”
停顿了半晌,她继续道:
“最重要的是,我喜欢沈柯言,看小说的时候就代入他是我男朋友。”
哦对,我是小说里的人物。
我总是忘记这件事。
那你这样,是不是叫梦女。
我想问这句话,但觉得不太礼貌,还是没问出口。
“他是男主吗?”
“是啊,他是男主,你是女主。沈柯言帅气多金,冷静理智,占有欲极强,又宠女主。他为了和女主在一起在爸妈面前告白那段,我真的哭死。哪个平凡女生不想认识一个沈柯言。”
脑中的穿书女噼里啪啦倒豆子似的,说了一大串。
是啊,我们也曾经有美好的过去。
可惜真心,瞬息万变。
“既然你看了书,那我们的结局,是什么。”
“he吧。结局就到你们结婚,王子和灰姑娘幸福生活在了一起。之后的故事就不在书里了。”
我点了点头,穿书女熟悉此前所有的剧情,怪不得没有败露。
只可惜,后来的故事已经不在设定剧情的范畴内。
男女主幸福生活在了一起,往往是童话里的结局。
可在现实里,这一切才只是个开始。
 10
外公的地头也长满了杂草,我闲来无事,扛着锄头开始翻地。
这个季节种玉米正好。
成熟之后,鸟儿也可以吃。
可惜等我走了,后期就是野蛮生长,也不知道收成会怎样。
我本想彻底拉黑沈柯言,可穿书女提醒我,不能对他们父子太过冷漠。
最重要的是,不能让他们发现我前后巨大反差。
这样等她再换回来的时候,会很麻烦。
反正也要离开,我就答应了。
“这五年,你是不是没有好好教导辰辰。”
我冷不丁问了这一句,其实想问很久了。
即便他不爱我这个妈妈,我还是希望沈子辰能成为一个好孩子,至少不要太歪。
脑中过了很久才有动静,穿书女直咧咧地开口:“我不喜欢小孩,更不会教小孩。”
“他想要
些东攒西凑的钱,我读到了高中。
高考前一个月,外公在地头突发脑溢血,昏了过去。
icu是个烧钱炉,我问村长借了五万块。
钱还没花完,外公就断了气。
我想他大概是舍不得花钱,所以才急着走了。
那年我十七岁,失去了最后一个亲人。
大黄狗来福年纪也很大了,走路都不太稳。
可外公走后一个月,它突然怀了宝宝。
只生了一胎,就随外公走了。
对了。
那只小狗,就是团团。
  05
和沈柯言认识的时候,我二十二岁。
在一次学术会议上遇到了他。
因为还债,我没能上成大学,倒是在燕大边上开了一家甜品店。
说起来是店,其实也没有店面。
我在租住的地方做好各种盒子蛋糕,再给提前预定的学生送过来。
一层淡奶油,一层蛋糕胚,一层奥利奥……
芋泥和红豆沙都是我自己熬煮的,绵密软糯,用的都是最好的材料。
送完蛋糕大雨滂沱,我没带伞,便轻车熟路溜到会议室后排旁听。
一眼就看到了沈柯言。
作为学生代表发言,他穿着笔挺的正装,沉稳冷静,又藏着恰到好处的矜贵。
我不知道他是燕大的风云人物,天之骄子,甚至还是市里商业巨鳄的独子,这所无数人梦中学府的学生会会长。
众多光环汇集一身的人,怎么可能与我有交集。
现在想来也是,这样的情节只会出现在书里。
我和沈柯言有了命运般的相遇。
会议结束,众人散场。
独我被雨困住。
“你的狗吗,挺可爱的。”
他指了指我围裙上的图案,优越分明的五官染着俏皮的笑意。
围裙上大大的狗头,是我随手画的品牌logo。
“嗯,它叫团团。”
噼噼啪啪雨声中,我的声音小到几乎听不见。
“你们家甜品在学校很有名,我同学都在买。下次学生会搞活动可以考虑合作吗。”
他温和礼貌,又带恰到好处的疏离,我根本移不开眼睛。
黑色折叠伞被白皙修长指骨捏着,骤然出现在眼下。
“这把伞借给你吧,团团还等你回家。”
沈柯言将伞给了我,冲进了滂沱雨幕里
。”
像是回忆起什么,说着说着,他脸上浮起淡淡的眷恋的笑意。
“医生说,孕妇生产之后,性情变化是很正常的。我想是辰辰的到来,让我们一家人更紧密了。”
“可这半年,你又开始敏感多疑,对辰辰要求严格,对我也……我真的要喘不过来气了。”
我点了点头,语气很平静。
“我知道了。”
那是因为,你爱的不是我了呀,沈柯言。
沈子辰还在别扭地蹭着鞋底。
这五年,他被养成了一个自私冷漠,性格恶劣的熊孩子。
穿书女没有教过他,更没有爱过他。
所以我想好好矫正他,教导他,把所有母爱都补给他。
这段时间我像每个妈妈一样,每天做营养早餐,接他上下学,给他念睡前故事。
他喜欢抱着玩偶睡,我一针一线给他缝了一箱小布熊小布狗。
前阵子他发烧,我没日没夜衣不解带照顾了他三天三夜。
他欺负其他小朋友,我耐心教他道理,让他学会体谅他人。
我想一点一滴,慢慢灌溉他,用爱温暖和改变我的孩子。
却成了他口中的坏妈妈。
有时候,爱浇灌不出花,更治不好人心的烂疮。
“你带他回去吧。过几天,我又会变成你们喜欢的样子了。”
我有些疲惫,心中如一潭死水。
 12
沈柯言大概以为我还在闹情绪。
之后微信上又哄了几次,我都没有回复,便没有了下文。
沈子辰也给我发过语音。
生涩地说着:对不起,妈妈。我知道错了。
可是他的语气里,我感受不到歉意。
像是说完这句,爸爸就会奖励他最新款的变形金刚。
不过没关系,我已经不在乎了。
在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天,我去了一趟燕大。
倒不是说怀念沈柯言。
只是很怀念在这里度过的时光。
在燕大旁做小生意这几年,我还清了债务,还攒下了点钱。
学校学生都很喜欢我,因为我的团团蛋糕铺,大家都叫我“团团姐”。
事实上,好多学生还比我大来着。
如果没有嫁给沈柯言,也许我会继续做下去,做大做强了也不一定。
也许会重新参加高考,回学校念书。
送餐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