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书名:穿成七零真千金,虐渣暴富嫁军官沈宁昭姜言礼小说结局 作者:寻十三 更新时间:2024-12-29


沈宁昭睡在刘红梅旁边。

张来弟会打呼噜,刘红梅显然是听习惯了,很快就睡了过去。

只有沈宁昭睡不着,她空间里的土地还荒着。

从将空间收入囊中到现在,她一直都没有到足够安全,能够保证进去和出来时都只有她一个人的地方。

也就一直没有真正进去空间过。

都是将意识沉进去空间查看,空间真正利用到的只有灵泉水。

这就好像是有一个巨大的宝藏在自己面前,看得见却摸不着。

听着屋子里的呼噜声,沈宁昭再次坚定了搬出去的想法。

只是还没有想好是租房还是盖房。

想到今天看到的村子里的情况,大都是一户一院,要租房恐怕也得租到别人家里去,并不安全。

最好还是盖了自己的房子好。

现在知青回城难,距离恢复高考也还有三年多的时间。

这三年如果不出意外,她会一直生活在河湾大队,这么看的话,还是拥有一个自己的房子好。

沈宁昭很快打定了主意,准备等新的大队长选出来后,就去说自己要在村里盖房子的事。

至于江大富,沈宁昭压根就没想过他能回来!

……

一夜没怎么睡好,早上张来弟她们起身时,沈宁昭就已经醒了。

穿好衣服,拿了洗漱用品,沈宁昭在外头的大槐树底下刷牙洗脸。

大槐树不远处就是灶房,今天做饭的是刘红梅,这也即将是沈宁昭在知青院吃的第一顿大锅饭。

没有什么对新知青的欢迎饭,就是一盆红薯粥配上去年冬天放到现在的酸菜。

再加上按人头算的黑面馒头,馒头是女知青一人一个,男知青一人两个,按照交的口粮做的。

红薯粥有淡淡的甜味,吃起来也不算难吃。

酸菜兴许是放的有些久了,味道有些奇怪,沈宁昭夹了一口就没有再夹。

黑面馒头不管是沈宁昭,还是原主都是没吃过的。

原主从小吃的大多都是细粮,喉咙口也细,掺着些麸皮的黑面馒头吃起来着实有些喇嗓子。

沈宁昭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配着稀稀拉拉的红薯粥将馒头吃完。

快速的洗了自己的碗筷放好,正准备借着捡柴上山去看看。

就听到村委会的喇叭响了。

里面传出来的声音沈宁昭并不耳熟,不是江大富的。

“各位村民,各位村民请注意!

因咱们河湾大队原先的大队长和支书贪污,要重新选举一名队长和一名支书。

请各位村民尽快到村委会大院参与选举投票。”

喇叭里的话重复了三遍,确保每一位村民都能听到后,才熄了声。

其他几个知青愣了愣,也赶紧将自己的碗筷收拾了,往村委会那边赶。

新的大队长和村里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包括知青们。

选举自然也有知青们的份。

只是知青只有投票权,无法成为候选人。

知青院距离村委会有些远,知青院里除了沈宁昭之外没有人有自行车。

沈宁昭第一天来时,骑的自行车是王建国去县里取东西,找大队借的还没来得及还的。

在被沈宁昭骑着摔到了张寡妇家门外后,就被大队收了回去。

所有人都只能步行,沈宁昭便也没骑车。

跟着他们花了十几分钟,走到了村委会大院。

说是大院,其实也并未建围墙,农忙时还会充当晒谷场来用。

来的村民们都是自己带的小凳子,知青们平日吃饭用的是条凳,离的又远不太好带,就只有站着了。

张来弟眼尖,看到一旁的磨盘还没人坐,拉着刘红梅和沈宁昭就跑了过去。

赶在一个婶子前,一屁股坐在了磨盘上。

……

因为江大富被抓的突然,候选人便也是昨夜由族老临时在几个小队长里选出来的。

这些都是和江大富没有关系,平日里在村干部队伍里也比较边缘的人。

至于村支书和村会计,倒是一时间还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

只能在村里上过学,会记账的人里面选了几个品性好的,勉强凑齐了候选人。

张寡妇的二儿子张军辉也在候选人里面。

张军辉今年二十二,读过初中,又有个当兵的哥哥,村里不少德高望重的长辈都看好他。

剩下的几个候选人里,江丹义虽和江大富是同姓,却和江大富家关系并不好,江丹义父亲当年为村子抵挡山洪英勇就义。

上头奖下来的抚恤金差点就被江大富给吞了,两家也就此结了仇。

江丹义今年四十五岁,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本放在候选人里是凑数的。

结果最后出乎意料的被选成了大队长。

张军辉则是成了村里的新会计。

支书选的是王有财,王有财四十六岁,小时候上过几年私塾,家里有两个儿子,一个当兵五年,一个去年刚进部队。

家里就只剩下他们两口子和一个女儿,也算是军人家庭。

江丹义和王有财被选上的时候激动地脸都红了。

两人都不是怎么会说话的人,也没有长篇大论的致辞,只简单的说了几句话,下面的人呱唧呱唧了几声后就散了会。

因着他们今天刚上任,还有前面江大富等人留下的烂摊子要处理,沈宁昭也没这个时候去找几人商量自己要搬出知青院的事。

想着等下午,提上些东西再登门拜访,将盖房的事确定下来。

散会后。

回知青院的路上,知青比去村委会时都沉默了许多。

尤其闫媛媛,走在最前头连一向跟她关系好的高爱华都不搭理了。

整个人垂头丧气的走着,差点撞到拦住她的人身上。

要不是高爱华在后头拉了她一把,她就要撞进男人怀里去。

沈宁昭走在后头,得益于这几天喝的灵泉水,她现在的视力比普通人要好上很多,隔着老远就看到了拦住闫媛媛的人是河湾大队前支书孙狗娃的儿子孙成武。

也就是原剧情中,闫媛媛后来的丈夫。

孙成武个子很高,也长的壮,站在闫媛媛面前足比闫媛媛高了有一个头还要多,虽长相普通,却是做农活的一把好手,向来是十里八乡的婶子最喜欢的女婿类型。

壮汉孙成武红着眼眶站在闫媛媛面前,低头委屈的像个小媳妇似的看着闫媛媛。

若是孙狗娃还是支书的时候,闫媛媛定然是会对他笑的。

可这会儿,闫媛媛却低着头不敢与他对视,还似乎有些害怕的往高爱华身后躲了躲。